关于公布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的通知
 
作者: 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   审核人: 徐新华   文章来源: 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9-06-03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严肃性,实事求是反映毕业生就业状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19〕14号)文件要求,现将学校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及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1.监督举报内容

违反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的情况和行为。(“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2.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0515-88298099

邮箱:yan_xiaomin@163.com




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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