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2019-2020学年到外校交流学习学生公示
 
作者: 学生处   审核人: 唐浩   文章来源: 学生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9-06-24

根据《关于选拔学生到其他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盐工教〔2019〕19号文件精神,学校将择优选拔部分学生到江苏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工业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四所高校交流学习一学年。

经学生自愿报名,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学生处复核,现对拟同意2019-2020学年到外校交流学习的学生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6月24日—6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6月26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学生处或监察处反映。

联系方式:88298120、13851072508 李老师

88298052、13770061103 唐老师

88168027、13815575557 陈老师


附件: 关于拟同意2019-2020学年到外校交流学习学生公示.doc

 



盐城工学院教务处

盐城工学院学生处

二О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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