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告
 
作者: 学生工作部   审核人:    文章来源: 学生工作部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5-11-25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学生专职辅导员队伍,不断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层次与工作水平,盐城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10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1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等。

5.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6.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盐城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应聘者应填写《盐城工学院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并以附件形式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证书(校级及以上荣誉)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ycitszk@163.com。附件总大小不超过4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学校名称+应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请不要和自荐材料一起打包,只允许有报名表和自荐材料压缩包两个附件。

1.报名表、自荐材料上传时间:2015年11月25日09:00-12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1月25日09:00-12月21日17:00。

(二)报名确认

网络报名后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

电话确认时间:2015年11月25日-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于老师 (0515)88298066(思政科)

(三)报名及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2.2015年12月21日,在学校校园网主页上(http//www.ycit.cn)公布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届时到党委学工部提交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领取准考证。

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盐城工学院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3.笔试通过人员需要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盐城工学院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学生干部任职年限需满一学期及以上,2015年9月份开始任职至今的视同已满一学期;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二级学院党委(总支)出具,并加盖校团委或研究生院(部、处)公章予以确认。

(3)提供本人真实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4)资格复审结束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时间请关注学校校园网主页通知。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5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四)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和排名,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面试按照盐城工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六)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盐城工学院人事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学生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花老师,0515-88168891;何老师,051588298093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15-88168026

联系人 :王老师


附件:附件.rar

1、盐城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2、盐城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3、盐城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信息登记表

4、盐城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

                                          盐城工学院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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