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6日下午,我校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行政楼730会议室召开。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勤芳主持,组织部、学生处、研究生院、纪委机关、团委、教务处、财务处、审计处、科技处、社科处、国合处、后勤保障集团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听取了学生处负责人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3-2024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汇报。经研究,一致同意推荐刘申奥等930名同学为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和岑东阳等5983名同学为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上报省资助中心。
我校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28号)等文件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比工作。在奖助学金申报过程中,我校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使之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