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勤工助学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为一进步增强勤工助学“资助育人”的功效,提高广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也为了落实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工作,提高日常工作的效率,经研究决定,将于2018年11月举行盐城工学院勤工助学“双选会”。为保障“双选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8年11月7日(周三) 14:00—15:00
二、地点
南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三、参加人员
1、所有未招到(满)勤工助学上岗学生的用工单位岗位指导老师(附件1),原则上要求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的指导教师参加“双选会”,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请用工单位统筹协调,安排其他老师参会;
2、已获勤工助学资格但仍未落实岗位的(所有2018级获得勤工助学资格和大二至大四获得资格但仍未上岗的)所有学生。
四、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充分宣传,确保每一个未落实岗位的学生都参加“双选会”,并强调“双选会”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上岗的同学视同放弃本学年勤工助学资格,并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同学代替。
请各相关用工单位积极配合,安排拟用工人数未满额的岗位指导教师参会,并务必于11月2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参会老师回执反馈至资助中心,务必以部处、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报送,不接受单独岗位的回执单),以便统筹安排布置“双选会”会场。
不参加现场“双选会”的未招满用工人数的用工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本学年用工计划。
2、参会学生可登录学生处网站,提前了解岗位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学生在现场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协议(学生需提前在学生处网站下载、打印好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并完成二级学院审核签名、盖章),并在“双选会”结束后,将确定好的用工协议上交资助管理中心。
3、用工单位在“双选会”结束一周内,完成岗位应聘的审批确认工作,并自行通知学生上岗工作。
4、未找到工作岗位但服从调剂的学生,由资助中心或学院在“双选会”结束后一周内安排工作并上岗。
5、全校勤工助学应聘工作于11月10日全部结束。
2018-2019学年盐城工学院勤工助学“双选会”岗位汇总表.xls
勤工助学审批表(2018版).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