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拔学生到其他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盐工教〔2019〕19号文件精神,学校将择优选拔部分学生到江苏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工业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四所高校交流学习一学年。
经学生自愿报名,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学生处复核,现对拟同意2019-2020学年到外校交流学习的学生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6月24日—6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6月26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学生处或监察处反映。
联系方式:88298120、13851072508 李老师
88298052、13770061103 唐老师
88168027、13815575557 陈老师
附件: 关于拟同意2019-2020学年到外校交流学习学生公示.doc
盐城工学院教务处
盐城工学院学生处
二О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