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年秋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
2025年秋学期学生奖学金
二、评奖评优原则
根据《盐城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盐城工学院奖学金评比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逐级审定。
三、评定工作安排
1、3月6日~3月8日,各班辅导员组织班级综合测评考评小组,对本班全体同学的综合测评分进行客观、公正地分项统计,并将积分在班级公布,征求意见。
2、3月9日~3月11日,根据规定的计算方法算出班级每位同学的学习成绩分,根据学习成绩分与综合测评分计算出评奖总分,作为班级名次排序依据,并将名次排序在班级公布。
3、3月12日~3月14日,根据各二级学院评奖名额(附件一),各班辅导员在二级学院学工办的指导下组织填写审批表、申报表、名册等,填好后报本学院学工办初步审核。
4、3月15日~3月20日,二级学院学工办初步审核后将拟报批的奖学金名单在本学院公示后,将确定报批的奖学金相关表格纸质材料和学院网上公示截图于3月20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审定,《盐城工学院2025年秋学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发文用)》(附件二)、《2025年秋学期奖学金计划指标和实际使用指标情况汇总表》(附件三)电子文档发送孙丽萍老师。
5、3月21日~3月29日,学生处审定相关材料并予以公示,报校领导审批。
6、3月30日~4月10日,学校颁布表彰决定,发放奖学金及奖励证书。
四、材料要求
1、表格所填内容均用黑色水笔填写。各项评奖评优表格所填内容必须详实、规范。如:所在二级学院、专业、年级、班级、学号等栏中填写全称;在“名册”“审批表”中奖学金等级相关栏填写“1、2、3”(分别表示一、二、三等奖学金)等。
2、申报社会工作单项奖学金的名额按照学生处分配的指标进行评比,在“申报表”班级意见栏中必须如实填写该生当学期主要事迹。凡获得一、二、三等任一个奖项,不可兼得单项奖,否则取消单项奖指标不再增补。
3、二级学院评奖评优材料经辅导员、学工办主任、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审核并签字(签印)确认,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并附公示截屏图纸质材料及《2025年秋学期奖学金综合测评评分表》。
4、奖学金待审核并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根据获奖人员的银行信息生成发放明细表,按照财务系统中“酬金申报”项目中具体要求,导入获奖学生信息进行奖金发放预约(届时给奖学金项目编号),导入完成后打印“盐城工学院预约报销单”(按照同一银行归类导入),并在末页“经办人”处“学工办主任”签名,“部门分管负责人”处“分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后,统一送交学生事务中心汇总,领导签批后送交财务处进行打卡发放。
各学院自行打印《2025年秋学期奖学金发放明细表》纸质文档,发放明细表须和“盐城工学院预约报销单”银行一致,合计金额一致,获奖学生须本人签名,表格末行需有“金额合计”项,“制表人”“二级学院审核人”须签名,文档左上角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印章。
五、总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在奖学金评定之前,要组织辅导员认真学习奖学金评比办法、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和学生处通知要求,熟悉评定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规范。
2、各二级学院在评奖评优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评定比例推荐人选,不得随意改变指标。二级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但不得违背学校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评奖评优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谁经手谁负责。
3、奖学金的评比,以学生的文化成绩占80%,综合测评占20%来计算评奖总分。文化成绩分列班级前8名,方可参评一、二等奖学金;文化成绩排名在全班人数的60%以内,方可参评三等奖学金。在年度内受到纪律处分及因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纪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各类奖项评比。
学校审核时,如发现不符合评定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合要求,则取消评奖资格,此名额作废,不再更换人选。
4、上报的电子文档:
(1)盐城工学院2025年秋学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发文用)(附件二);
(2)《2025年秋学期奖学金计划指标和实际使用指标情况汇总表》(附件三)。
5、上报的纸质材料:
(1)审批表、申报表、名册等奖学金相关表格;
(2)学院公示截图;
(3)《2025年秋学期奖学金综合测评评分表》(A3纸打印装订);
(4)《2025年秋学期奖学金发放明细表》。
附件一:盐城工学院2025年秋学期奖学金评定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盐城工学院2025年秋学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发文用)
附件三:盐城工学院2025年秋学期奖学金评定计划和实际使用指标情况汇总表
盐工学【2026】7号:关于做好2025年秋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doc
中共盐城工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盐 城 工 学 院 学 生 处
盐城工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