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工委学【2016】44号::关于组织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作者: 周亚军   审核人:    文章来源: 学生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7-03-20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学生开展“学宪法将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6〕40 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把此次活动作为落实 “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促进广大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14〕12号)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二级学院可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开设的“网上学宪法”专栏,下载学习资源,为学生学习宪法提供服务和支持。

三、全面动员和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各二级学院可举办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四、及时总结“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情况,新闻实时报道请发至学生处邮箱xsc_ycit@163.com,并于11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活动方案、相关活动报道、活动总结等)报送至学生处邮箱:xsc_ycit@163.com,纸质版交至师生活动中心B230思政科办公室董老师处,联系方式:88298087。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中共盐城工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盐城工学院学生处

 

  盐城工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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